委托推荐人才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推荐人才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推荐_____协议
编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委托甲方推荐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推荐_____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就每一委托职位填写《供职表》,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公司简介等有关资料。
第二条 乙方委托甲方推荐_________个职位共_________人,委托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费,费用为被招聘人两个月的工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职位名称:_________;委托推荐费:_________。
第三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委托推荐总费用的20%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履约金(以下简称“履约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金后,按照乙方提出需求_____的基本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搜寻和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一般按照1:3的比例推荐给乙方选择。
第五条 甲方在向乙方推荐人选时,负责向乙方提供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与被推荐人选见面。
第六条 乙方在收到被推荐人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须将是否聘用等有关事项告知甲方;并在决定聘用人选后的两周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委托推荐费余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
第七条 如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有效期内,因未搜寻到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给乙方,则将相应职位的履约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在此委托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委托,则甲方将履约金的50%退还给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取消委托,或甲方已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而未被乙方聘用,则甲方不退还履约金。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委托甲方推荐人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推荐人才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就每一委托职位填写《供职表》,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公司简介等有关资料。
第二条 乙方委托甲方推荐_________个职位共_________人,委托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费,费用为被招聘人两个月的工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职位名称:_________;委托推荐费:_________。
第三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委托推荐总费用的20%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履约金(以下简称“履约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金后,按照乙方提出需求人才的基本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搜寻和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一般按照1:3的比例推荐给乙方选择。
第五条 甲方在向乙方推荐人选时,负责向乙方提供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与被推荐人选见面。
第六条 乙方在收到被推荐人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须将是否聘用等有关事项告知甲方;并在决定聘用人选后的两周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委托推荐费余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
第七条 如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有效期内,因未搜寻到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给乙方,则将相应职位的履约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在此委托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委托,则甲方将履约金的50%退还给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取消委托,或甲方已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而未被乙方聘用,则甲方不退还履约金。
第八条 如被推荐人在乙方开始工作的前三个月内无合理原因自动离岗或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甲方则免费向乙方提供一次推荐服务。如仍发生本条款所述情况,甲方则将该职位已收委托推荐费的50%退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中山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XX开发区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ZZZ
身份证号:XXXX
地址:陕西省ZZ县ZZ镇ZZ村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受托为甲方提供保安寻访、推荐服务,寻访区域为陕西省区域。
三、本委托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为止。如在有效期内甲方提出不再需要保安工作人员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四、乙方按照甲方对保安的以下要求寻访、推荐人才:
1、身体素质良好,退伍军人或文武学校毕业生或有保安工作经验者;
2、男性,18周岁至30周岁,身高168CM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思想品德良好。
3、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体检表、免冠一寸相片4张;
4、人数200人。
五、乙方需将寻访、推荐的人才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试时间。
六、甲方按照其规定的条件考察乙方所推荐的人才,并于面试后将是否录用的意见通知乙方或录用的人才。
七、甲方确定的录用人选,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通知或甲方直接通知相关候选人到职事宜。
八、凡乙方向甲方推荐并被甲方录用的人选,乙方不得将该人选推荐至其它单位(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九、甲方确定录用的人选在与甲方住所签定劳动合同后方为甲方员工。
十、乙方不得以委托人名义从事本委托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不得以委托方名义从事有损甲方的行为。
十一、乙方不得在委托中对甲方和被推荐的人员有欺骗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
十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被推荐人员收取押金、证金等任何费用,不得收取、扣押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
十三、乙方保证在委托过程中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甲方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真实信息给予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十六、未尽事项,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编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委托甲方推荐人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推荐人才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就每一委托职位填写《供职表》,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公司简介等有关资料。
第二条
乙方委托甲方推荐______个职位共_____人,委托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费,费用为被招聘人两个月的工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职位名称:_________;委托推荐费:_________。
第三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委托推荐总费用的20%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履约金(以下简称“履约金”)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四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金后,按照乙方提出需求人才的基本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搜寻和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一般按照1:3的比例推荐给乙方选择。
第五条
甲方在向乙方推荐人选时,负责向乙方提供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与被推荐人选见面。
第六条
乙方在收到被推荐人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须将是否聘用等有关事项告知甲方;并在决定聘用人选后的两周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委托推荐费余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
第七条
如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有效期内,因未搜寻到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给乙方,则将相应职位的履约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在此委托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委托,则甲方将履约金的50%退还给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取消委托,或甲方已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而未被乙方聘用,则甲方不退还履约金。
第八条
如被推荐人在乙方开始工作的前三个月内无合理原因自动离岗或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甲方则免费向乙方提供一次推荐服务。如仍发生本条款所述情况,甲方则将该职位已收委托推荐费的50%退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委托甲方推荐人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委托推荐人才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要求,就每一委托职位填写《供职表》,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公司简介等有关资料。
第二条 乙方委托甲方推荐_________个职位共_________人,委托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费,费用为被招聘人两个月的工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职位名称:_________;委托推荐费:_________。
第三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委托推荐总费用的20%向甲方交纳委托推荐履约金(以下简称“履约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金后,按照乙方提出需求人才的基本条件,在一个月时间内,搜寻和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一般按照1:3的比例推荐给乙方选择。
第五条 甲方在向乙方推荐人选时,负责向乙方提供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与被推荐人选见面。
第六条 乙方在收到被推荐人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须将是否聘用等有关事项告知甲方;并在决定聘用人选后的两周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委托推荐费余款。如乙方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天加收5‰的滞纳金。
第七条 如甲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有效期内,因未搜寻到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给乙方,则将相应职位的履约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在此委托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委托,则甲方将履约金的50%退还给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取消委托,或甲方已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而未被乙方聘用,则甲方不退还履约金。
第八条 如被推荐人在乙方开始工作的前三个月内无合理原因自动离岗或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甲方则免费向乙方提供一次推荐服务。如仍发生本条款所述情况,甲方则将该职位已收委托推荐费的50%退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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